生育補助一覽:中央與各縣市生育津貼金額、申請條件

生育補助分兩層:中央全國適用,另外各縣市還有自己的生育津貼或獎勵金,可以同時領。各縣市金額差很多,從幾萬元到 15 萬元都有,通常也要求父母一方設籍滿一定期間,並在孩子出生後的限期內申請。

資料最後核對:2026-10-17。金額與條件可能調整,申請前請以官方公告為準。想知道自己符合哪些,可以用問卷查詢。

中央生育補助(全國適用)

縣市金額資格與申請詳情
全國每胎 10 萬元(有投保者為生育給付加給補足至 10 萬元)115 年 1 月 1 日起分娩或早產,每胎補助至 10 萬元。有勞保、國保、農保者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都沒有參加社會保險者也可申請。

各縣市生育補助

縣市金額資格與申請詳情
臺北市第一名新生兒 4 萬元;第二名 4.5 萬元;第三名以後每名 5 萬元;死產不分胎次 4 萬元新生兒在臺北市辦出生登記,且爸爸或媽媽出生前 10 個月起連續設籍臺北市(含新北、基隆),第一胎 4 萬元、第二胎 4.5 萬元、第三胎起 5 萬元。
新北市115 年起出生:第 1 名 4 萬元、第 2 名 4.5 萬元、第 3 名(含)以上 5 萬元新生兒的爸爸或媽媽設籍新北市滿 10 個月(可併計基北北桃設籍期間),出生後 1 年內可到戶政事務所或線上申請生育獎勵金。
基隆市114 年 5 月 1 日以後出生每胎 3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連續設籍基隆市(可併計北北桃)滿 10 個月,出生後 60 日內在基隆市辦理出生登記並申請,每胎 3 萬元。
桃園市第 1 名子女 3 萬元、第 2 名 4 萬元、第 3 名(含)以上每名 5 萬元;多胞胎每名另加 1 萬元新生兒在桃園市辦理出生登記,父母設籍桃園市滿 1 年(或符合併計北北基設籍等規定),可申請生育津貼,多胞胎另有加碼。
新竹市每胎 3 萬元、雙胞胎 6 萬元、三胞胎以上或第二次以上雙胞胎 10 萬元;妊娠滿 20 週死產補助 1.5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連續設籍新竹市滿 1 年,出生後 6 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每胎 3 萬元,雙胞胎以上更多。
新竹縣第 1 胎 1 萬元、第 2 胎 2 萬元、第 3 胎以上 5 萬元;雙胞胎 3 萬元、三胞胎以上 10 萬元(同時符合時取高者)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並居住新竹縣滿 1 年,辦理出生登記後 1 個月內申請,第 3 胎以上 5 萬元。
苗栗縣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每名 2 萬元;116 年起第 1 胎 2 萬元、第 2 胎以後及多胞胎每名 5 萬元;懷胎滿 20 週死胎或自然流產 1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苗栗縣滿 6 個月,出生後 6 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生育津貼;116 年起第 2 胎以後提高到 5 萬元。
臺中市115 年起出生:第 1、2 名各 2 萬元,第 3 名以後每多生 1 名增加 1 萬元(第 3 名 3 萬元、第 4 名 4 萬元,依此類推)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臺中市滿 180 天,出生後 6 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生育津貼,第 3 名起金額逐胎增加。
彰化縣115 年起出生:第 1 名 3 萬元、第 2 名 5 萬元、第 3 名(含)以上 8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連續設籍彰化縣滿 1 年,出生後 3 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115 年起第 3 名以上 8 萬元。
南投縣第 1 胎 1 萬元、第 2 胎 1.5 萬元、第 3 胎 2 萬元、第 4 胎 5 萬元、第 5 胎以上 10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並連續居住南投縣滿 10 個月,出生後 60 日內在南投縣辦理出生登記並申請,胎次越後面金額越高。
雲林縣第一、二胎各 3 萬元;第三胎起 10 萬元;另贈 3 大包尿布父母一方生產前在雲林設籍滿 8 個月、寶寶在雲林辦出生登記,第一、二胎各補助 3 萬元,第三胎起 10 萬元,可和中央生育補助一起領。
嘉義市114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每名 3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嘉義市滿 6 個月,出生後 3 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每名 3 萬元。
嘉義縣第 1 名 1.2 萬元、第 2 名 2.4 萬元、第 3 名 3.6 萬元、第 4 名以上 10 萬元;懷孕滿 180 日死胎 1.2 萬元產婦或配偶設籍嘉義縣滿 6 個月,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申請,第 4 名以上 10 萬元。
臺南市第 1、2 名各 2 萬元;第 3、4 名各 3 萬元;第 5 名以後每名 5 萬元爸爸或媽媽連續設籍臺南市 6 個月以上,寶寶在臺南市辦出生登記,出生後 180 天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第 1、2 胎各 2 萬元,第 3、4 胎 3 萬元,第 5 胎起 5 萬元。
高雄市每名新生兒 3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 10 個月,在高雄市辦理出生登記,出生後 1 年內可申請每名 3 萬元生育津貼。
屏東縣每名新生兒 2 萬元;11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的第 2 名以後新生兒每名 3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並實際居住屏東縣滿 1 年,出生後 6 個月內申請;114 年起第 2 名以後每名 3 萬元。
宜蘭縣115 年出生:每名新生兒 2 萬元,另補助產檢交通費每胎次 3,000 元產婦本人或配偶設籍宜蘭縣滿 1 年,新生兒登記為宜蘭縣民,出生後 6 個月內可申請生育津貼和產檢交通費補助。
花蓮縣每名新生兒 10 萬元(多胞胎以新生兒數計),分 5 期:申請後先發第 1 期 2 萬元,新生兒滿 1~4 歲後每年再發 2 萬元本人或配偶設籍花蓮縣滿 1 年,新生兒在花蓮縣辦理出生登記,出生後 60 日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每名新生兒 10 萬元,分 5 期發放。
臺東縣第 1 胎每位 4 萬元、第 2 胎 4.5 萬元、第 3 胎(含以後)5 萬元產婦或生父設籍臺東縣滿 6 個月,出生後 60 日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第 1 胎就有 4 萬元。
澎湖縣第 1 胎 4 萬元、第 2 胎 6 萬元、第 3 胎(含以上)8 萬元;多胞胎以胎次計算新生兒爸爸或媽媽連續設籍澎湖縣滿 2 年,新生兒設籍澎湖縣,出生後 3 個月內申請,第 3 胎以上 8 萬元。
金門縣金門縣婦女生產補助單胞胎 2 萬元、雙胞胎 6 萬元、三胞胎以上每胞胎 4 萬元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金門縣滿 6 個月、嬰兒出生即設籍金門縣,生產後 8 個月內向鄉鎮公所申請。
金門縣支持生育加碼補助每名新生兒一次發放 3 萬元115 年起出生、在金門縣完成出生登記,爸爸或媽媽連續設籍金門縣滿 1 年,每名新生兒再加碼 3 萬元。
連江縣第 1 胎 3 萬元、第 2 胎 6 萬元、第 3 胎 9 萬元、第 4 胎(含以上)15 萬元;多胞胎依胞胎數計算嬰兒父母一方設籍連江縣滿 1 年且累計滿 2 年,生產後 3 個月內申請,第 4 胎以上 15 萬元。

常見問題

中央和縣市的生育補助可以一起領嗎?

通常可以,兩者是不同單位、不同法源的補助,各自申請。實際是否有「不得重複領取」的限制,要看各項詳情頁的說明。

設籍要滿多久?什麼時候要申請?

每個縣市不同,常見是爸爸或媽媽設籍滿 6 個月到 1 年,並在出生後 1 到 6 個月內申請,逾期不受理。請點進該縣市的詳情頁看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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