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試算器

估算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的每月金額與最多可領合計。資料只在你的瀏覽器計算。

離職退保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元)

投保薪資不一定等於實際薪水,請看勞保投保資料或薪資單上的「投保薪資」。6 個月內有調整過的話,選最接近平均的一級。115 年投保薪資最高一級為 45,800 元。

離職退保時的年齡
35 歲
無工作收入的受扶養眷屬(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子女)
0 人
身分

每月約領 NT$22,920,最長 6 個月

最多合計約 NT$137,520。計算:NT$38,200 × 60% (基本 60%),共 6 個月(一般情形)。

這是「最多可領」的估算:要每個月都完成失業再認定才會繼續發給,中途找到工作就停止。若在領取期限屆滿前就業並加保滿 3 個月,可申請未領金額的 50% 作為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一次發給。領取期間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不得請領;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但與給付合計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 80% 的部分,會從給付中扣除。請領期間,本人與隨同加保眷屬自付的健保保費由就業保險補助。

能不能領還要看是否非自願離職、離職前 3 年就業保險年資是否滿 1 年等條件,完整資格、應備文件與辦理地點請看 失業給付詳情。結果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審核為準。

怎麼算

  1. 以離職退保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基準,每月發給其 60%。
  2. 每一名無工作收入的受扶養眷屬(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加給 10%,最多加給 20%,合計最高 80%。
  3. 一般最長領 6 個月;離職退保時已滿 45 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領 9 個月。

常見問題

哪些人可以領失業給付?
需為非自願離職、離職退保前 3 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 14 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什麼時候以前要申請?
應於離職退保後 2 年內,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失業認定;繼續領取者每個月都要辦理失業再認定。
找到工作還能領嗎?
中途找到工作就停止領取。若在請領期限屆滿前就業並加保滿 3 個月,可申請尚未領取金額的 50% 作為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一次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