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
經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家庭成員,就讀高雄市主管的高級中等學校,可在註冊時申請減免學費、雜費與實習實驗費。
學費、雜費與實習實驗費依社會救助法規定減免(低收入戶學生免除全部、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六成)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就讀學校(註冊時申請)
申請期間:每學期於學校所定期間內申請,註冊時減免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 申請表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高雄市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目前在學
- 待確認:須就讀高雄市主管的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或進修學校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於修業年限內才可減免;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的學雜費不減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領政府同性質的學雜費減免或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高雄市
- 其他條件
- 須就讀高雄市主管的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或進修學校
- 於修業年限內才可減免;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的學雜費不減免
- 已領政府同性質的學雜費減免或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