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金門縣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

設籍並居住金門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租屋者,家庭收入符合規定且無自有住宅,可依坪數申請每月租金補助,每坪 300 元。

每坪每月 300 元且不超過租金 50%;單身最高補助 8 坪、2 人家庭 13 坪、3 人以上 18 坪(每月最高 5,4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 申請表
  • 本縣核(補、換)發或註記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 身心障礙者及其同住扶養者全戶總人口 3 個月內的戶籍謄本
  • 身心障礙者及其同住扶養者全戶最近年度各類所得及財產資料證明(未檢附者由公所向稅務機關或財稅資料中心查調)
  • 身心障礙者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載明租賃房屋面積的租賃契約,及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金門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目前租屋居住
  • 待確認:你或家人名下沒有住宅
  • 待確認: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或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現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未獲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租賃房屋須在金門縣內、為合法房屋,且非三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補助與其他救助合計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基本工資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金門縣
其他條件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或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
  • 現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未獲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
  • 租賃房屋須在金門縣內、為合法房屋,且非三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補助與其他救助合計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基本工資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