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南投縣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
設籍南投縣、持有縣內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且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人,自付保險費由縣府以媒體資料交換方式直接減免;不想列入媒體交換的人,可申請由縣府直接補助自付保費。
- 自付部分保險費依中央「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第 5 條標準補助(網頁未載明比例)
- 申請直接補助者,每半年撥款一次
怎麼申請
免申請,機關發放- 免申請:縣府社會及勞動局以媒體資料交換向保險人申報,每月應繳保費直接扣抵
- 不列入媒體交換者:向縣府社會及勞動局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直接補助者溯自申請當月起,每年 1~6 月保費於當年 10 月 31 日前撥付、7~12 月保費於次年 4 月 30 日前撥付
要準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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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南投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須設籍南投縣並持有縣內核發或註記的身心障礙證明,且已參加辦法規定的社會保險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一般免申請(縣府主動向保險人申報減免資格);因媒體資料交換對權益有不利影響者,才需另外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改由縣府直接補助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南投縣
- 其他條件
- 須設籍南投縣並持有縣內核發或註記的身心障礙證明,且已參加辦法規定的社會保險
- 一般免申請(縣府主動向保險人申報減免資格);因媒體資料交換對權益有不利影響者,才需另外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改由縣府直接補助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