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臺南市長者免費裝置全口活動假牙(115 年度)
設籍臺南市、5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65 歲以上)、經合約牙醫院所評估需裝假牙,且綜合所得稅稅率未滿 20% 的長者,可免費裝置全口活動假牙,115 年預計新裝置 3,500 人,每人每顎只補助一次。
每人每顎上限 22,000 元,全口雙顎上限 44,000 元(特殊個案專案處理)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臺南市合約牙科醫療院所(診治計畫送衛生局審核通過後才能製作假牙)
申請期間:1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臺南市
- 待確認:年齡 65 歲以上
- 待確認:須設籍臺南市(111 年 12 月 25 日以前設籍且持續在籍者),5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經合約牙科醫療院所牙醫師評估需裝假牙(上顎或下顎健康牙齒各存 3 顆以內)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綜合所得稅稅率須未滿 20%(以 113 年度為綜合所得淨額未滿 1,330,001 元;被扶養者依扶養者稅率)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每人每顎僅補助一次;已申請衛福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假牙計畫或市府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計畫並獲補助者,5 年內不予重複補助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115 年預計新裝置 3,500 人(其中 1,000 名為低收、中低收入戶優先名額),名額用完即停止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臺南市
- 其他條件
- 須設籍臺南市(111 年 12 月 25 日以前設籍且持續在籍者),5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經合約牙科醫療院所牙醫師評估需裝假牙(上顎或下顎健康牙齒各存 3 顆以內)
- 綜合所得稅稅率須未滿 20%(以 113 年度為綜合所得淨額未滿 1,330,001 元;被扶養者依扶養者稅率)
- 每人每顎僅補助一次;已申請衛福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假牙計畫或市府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計畫並獲補助者,5 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 115 年預計新裝置 3,500 人(其中 1,000 名為低收、中低收入戶優先名額),名額用完即停止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