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雲林縣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
設籍並居住雲林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租屋者,家庭收入符合規定且全家無自有住宅,可依坪數申請每月租金補貼;名額以當年度預算為限,依受理先後順序決定。
每坪每月 200 元且不超過租金 50%;單身最高補助 7 坪、2 人家庭 12 坪、3 人以上 17 坪(每月最高 3,400 元);補貼期間最長 1 年,期滿須重新申請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向本府申請)
申請期間:補助名額以當年度預算為限,額滿即停止受理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雲林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目前租屋居住
- 待確認:你或家人名下沒有住宅
- 待確認: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或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現未領其他政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租屋與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只能擇一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租賃房屋須在雲林縣內且有合法證明;承租人與出租人不得有直系親屬關係;補貼與其他救助金合計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基本工資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雲林縣
- 其他條件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或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
- 現未領其他政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租屋與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只能擇一
- 租賃房屋須在雲林縣內且有合法證明;承租人與出租人不得有直系親屬關係;補貼與其他救助金合計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基本工資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