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基隆市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費補助(國中小)
設籍基隆市、就讀市內公私立國中小的身心障礙學生,中度以上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輕度者需醫師證明無法自行上下學),每月可領就學交通費補助。
- 每人每月 1,000 元,每學年核計 10 個月(第一學期 9 月申請、自 9 月起核發 5 個月
- 第二學期 3 月申請、自 2 月起核發 5 個月)
- 經費不足時得調整金額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就讀學校(由家長或監護人於規定期限內檢附身心障礙證明等文件申請)
申請期間:每學年第一學期 9 月、第二學期 3 月申請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基隆市
- 待確認:同住或同戶籍家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家中有子女滿 6 歲以上,未滿 16 歲
- 待確認:學生須設籍基隆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鑑輔會鑑定,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且身心障礙程度中度以上(含)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輕度者須領有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無法自行上下學,或經學校評估無法自行上下學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安置在家教育或已安置教養院、無正當理由拒搭免費上下學交通車、每月請假超過上課日數 1/4 者,不得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基隆市
- 其他條件
- 學生須設籍基隆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鑑輔會鑑定,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且身心障礙程度中度以上(含)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輕度者須領有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無法自行上下學,或經學校評估無法自行上下學
- 安置在家教育或已安置教養院、無正當理由拒搭免費上下學交通車、每月請假超過上課日數 1/4 者,不得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