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設籍連江縣、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的人,購買輔具可依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縣增訂表)申請補助,需先評估再申請。
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連江縣增訂表所列項目、金額與使用年限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公所
- 連江縣輔具資源中心(可申請到宅評估)
申請期間:全年受理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已備齊 0 / 4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打勾只存在這個瀏覽器,不會上傳。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須符合補助基準表或縣增訂表的對象與規定,且申請項目未獲政府其他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除免評估或由醫師開診斷證明的項目外,須依規定先做輔具評估;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須於開立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連江縣
- 其他條件
- 須符合補助基準表或縣增訂表的對象與規定,且申請項目未獲政府其他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
- 除免評估或由醫師開診斷證明的項目外,須依規定先做輔具評估;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須於開立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