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設籍連江縣、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的人,購買輔具可依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縣增訂表)申請補助,需先評估再申請。

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連江縣增訂表所列項目、金額與使用年限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公所
  • 連江縣輔具資源中心(可申請到宅評估)

申請期間:全年受理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已備齊 0 / 4

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打勾只存在這個瀏覽器,不會上傳。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須符合補助基準表或縣增訂表的對象與規定,且申請項目未獲政府其他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除免評估或由醫師開診斷證明的項目外,須依規定先做輔具評估;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須於開立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連江縣
其他條件
  • 須符合補助基準表或縣增訂表的對象與規定,且申請項目未獲政府其他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
  • 除免評估或由醫師開診斷證明的項目外,須依規定先做輔具評估;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須於開立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