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縣民遭受意外身故濟助金
設籍連江縣連續滿 1 年(或出生地在縣內者、其配偶)的縣民,因意外傷害事故死亡,法定繼承人可向縣府申請濟助金,低收入戶最高 50 萬元。
- 低收入戶 500,000 元
- 中低收入戶 400,000 元
- 一般縣民 300,000 元
- 與其他救助項目相同時僅能擇一申請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連江縣政府
申請期間:當事人死亡後由法定繼承人申請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當事人須因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直接原因)致死,現設籍本縣,且設籍連續滿 1 年、或出生地在本縣(或本縣辦理出生登記)、或為前二者之配偶;申請人為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當事人故意行為、自殺(含未遂)、犯罪行為、吸毒、戰爭內亂、失蹤人口、猝死或疾病所致死亡、酒後駕車者,不予濟助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連江縣
- 其他條件
- 當事人須因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直接原因)致死,現設籍本縣,且設籍連續滿 1 年、或出生地在本縣(或本縣辦理出生登記)、或為前二者之配偶;申請人為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
- 當事人故意行為、自殺(含未遂)、犯罪行為、吸毒、戰爭內亂、失蹤人口、猝死或疾病所致死亡、酒後駕車者,不予濟助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