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設籍並居住連江縣、家庭收入與財產符合標準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鄉公所調查、縣府核定列冊後,依中央訂定的收入差別等級按月領生活扶助。

生活扶助款項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收入差別等級以現金給付核撥(網頁未載明金額)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公所(調查後函報縣府核定,核撥名冊每月報縣府撥款)

申請期間:全年受理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或家庭年所得 100 萬元以下
  • 待確認:低收入戶分三款:第 1 款為家庭應計算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無財產;第 2 款為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 1/3 以下,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 2/3;第 3 款為平均收入大於最低生活費 2/3 且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經鄉公所調查、縣府核定列冊;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家庭總收入含工作收入、動產與不動產收益及其他收入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連江縣
其他條件
  • 低收入戶分三款:第 1 款為家庭應計算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無財產;第 2 款為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 1/3 以下,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 2/3;第 3 款為平均收入大於最低生活費 2/3 且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 須經鄉公所調查、縣府核定列冊;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家庭總收入含工作收入、動產與不動產收益及其他收入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