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失能老人營養保健及醫護用品補助
累計設籍連江縣 20 年、年滿 65 歲、居住本縣的失能老人(需護理且生活無法自理,巴氏量表 30 分以下),購買營養保健及醫護用品可按季申請補助,每月以 2,000 元為原則。
每月補助 2,000 元為原則(可一次或分次購置,每季最高 6,000 元,一年最高補助 12 個月),未達補助額度者以實際支付金額補助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地鄉公所(初審後報縣府)
申請期間:每季 4 月 15 日、7 月 15 日、10 月 15 日、12 月 15 日前檢附購買憑證與領據申請,逾期視為放棄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已備齊 0 / 6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打勾只存在這個瀏覽器,不會上傳。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年齡 65 歲以上
- 待確認:須累計設籍連江縣 20 年、年滿 65 歲並實際居住本縣,為需護理且生活無法自理的失能老人,且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或補助托育養護費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首次申請須附醫院診斷證明與巴氏量表(總分 30 分以下,須 2 位醫護人員蓋章)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連江縣
- 其他條件
- 須累計設籍連江縣 20 年、年滿 65 歲並實際居住本縣,為需護理且生活無法自理的失能老人,且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或補助托育養護費
- 首次申請須附醫院診斷證明與巴氏量表(總分 30 分以下,須 2 位醫護人員蓋章)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