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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
設籍苗栗縣(或經核准居留本縣的非本國籍人士)、經社工評估有需求的家庭暴力被害人,可申請醫療、心理復健、律師與訴訟、緊急生活扶助、子女教育、安置與房屋租金等補助;醫療費用須在通報後 3 個月內申請。
- 醫療費用最高 15,000 元
- 心理治療每小時最高 2,000 元
- 律師諮詢費每案最高 3,000 元、撰狀費最高 8,000 元、每案律師費最高 5 萬元
- 訴訟費用第一審每案最高 3 萬元、第二或第三審各最高 4 萬元
- 安置期間親屬入住者每日最高 2,000 元
怎麼申請
- 苗栗縣政府(檢附申請文件)
申請期間:醫療費用補助須於通報後 3 個月內申請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苗栗縣
- 待確認:須為家庭暴力被害人,經社會工作師(員)評估有補助需求,且設籍苗栗縣或經核准居留本縣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被害人本人或其配偶、法定代理人、執行專業保護事項者可代為申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為加害人者不得代為申請);已依其他法令領相同性質補助者,擇優補助一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苗栗縣
- 其他條件
- 須為家庭暴力被害人,經社會工作師(員)評估有補助需求,且設籍苗栗縣或經核准居留本縣
- 被害人本人或其配偶、法定代理人、執行專業保護事項者可代為申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為加害人者不得代為申請);已依其他法令領相同性質補助者,擇優補助一項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