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低收入戶生活補助(115 年度)
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家庭收入與財產符合標準的低收入戶,依款別按月領生活補助;列冊人口有兒童、在學學生、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的,另有加發補助。
- 第 1 款每人每月 13,303 元
- 第 2 款每戶每月 6,825 元,另戶內未滿 15 歲兒童每人每月 3,008 元
- 第 3 款戶內未滿 15 歲兒童每人每月 3,008 元
- 第 2、3 款未滿 25 歲的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 6,825 元
- 身心障礙者輕度每人每月 5,437 元、中重度以上 9,485 元
- 65 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 8,329 元(老人與身障兼具者擇優領取)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
申請期間:全年受理,處理期限 44 天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已備齊 0 / 5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打勾只存在這個瀏覽器,不會上傳。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新北市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或家庭年所得 100 萬元以下
- 待確認: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須先經審核列冊為低收入戶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須低於最低生活費(115 年度 17,750 元);全家人口現金、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合計每人每年未超過 10 萬元;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未超過 472 萬元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在學學生補助須每學期將在學證明送戶籍地區公所審核;不含空中大學、在職班、學分班、僅假日上課、遠距教學、碩博士班及公費生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新北市
- 其他條件
- 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須先經審核列冊為低收入戶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須低於最低生活費(115 年度 17,750 元);全家人口現金、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合計每人每年未超過 10 萬元;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未超過 472 萬元
- 在學學生補助須每學期將在學證明送戶籍地區公所審核;不含空中大學、在職班、學分班、僅假日上課、遠距教學、碩博士班及公費生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