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雲林縣醫療補助
設籍雲林縣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傷病患者,或家庭收入較低而無力負擔嚴重傷病醫療費的民眾,可申請健保部分負擔與健保未給付醫療費用的補助,出院或就醫 3 個月內向戶籍地公所申請。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 80%;其他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的嚴重傷病者補助 70%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出院或就醫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雲林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或家庭年所得 100 萬元以下
- 待確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1.5 倍、動產每人每年未超過 15 萬元且不動產未超過 650 萬元的嚴重傷病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中低收入戶最近 3 個月醫療費須累計達 3 萬元;一般戶須累計達 5 萬元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不含義肢、義眼、義齒、配鏡、整容、病人運輸、指定病房費、掛號費與住院期間看護費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雲林縣
- 其他條件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1.5 倍、動產每人每年未超過 15 萬元且不動產未超過 650 萬元的嚴重傷病者
- 中低收入戶最近 3 個月醫療費須累計達 3 萬元;一般戶須累計達 5 萬元
- 不含義肢、義眼、義齒、配鏡、整容、病人運輸、指定病房費、掛號費與住院期間看護費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