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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補助

設籍基隆市(或合法居留並與本市市民結婚、同居的非本國籍人士)的家庭暴力、性侵害被害人,可申請緊急生活費用、醫療費用、心理復健、律師訴訟費用,家暴被害人另可申請安置與房租、子女生活費用補助,須在事實發生後 6 個月內申請。

  • 緊急生活費用:依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1 倍,每人每次最高 3 個月,同一個案限一次
  • 醫療費用每人每次最高 3,000 元(專案審核可超過)
  • 心理輔導每小時 1,200 元(每次最多 2 小時)、夫妻或家族輔導每小時 1,600 元
  • 律師訴訟費用另有補助標準,見條文

怎麼申請

  • 基隆市政府(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申請期間:事實發生後 6 個月內申請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基隆市
  • 待確認:須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被害人,並設籍基隆市,或為合法居留且與設籍本市市民結婚、同居的非本國籍人士;情形特殊經市府核准者不受設籍限制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依其他法令取得補助或給付者,不重複補助;須經查核屬實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基隆市
其他條件
  • 須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被害人,並設籍基隆市,或為合法居留且與設籍本市市民結婚、同居的非本國籍人士;情形特殊經市府核准者不受設籍限制
  • 已依其他法令取得補助或給付者,不重複補助;須經查核屬實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