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就業保險)
非自願離職的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受訓期間每月可領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最長 6 個月,有扶養眷屬可加給。
- 受訓期間每月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 發給,最長 6 個月
- 每一名受扶養眷屬加給 10%,最多計至 20%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離職退保後 2 年內,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 受訓當日由職業訓練單位線上申報,通知勞保局核發津貼
申請期間:離職退保後 2 年內辦理;勞保局收到訓練單位傳送的確認資料及申請書後,按月於參訓期滿 1 個月的翌日開始審核,審核完備於 10 個工作日內核付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已備齊 0 / 5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打勾只存在這個瀏覽器,不會上傳。
資格核對
- 待確認:受僱並有勞保、就業保險
- 待確認:須為非自願離職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全國(中央補助)
- 其他條件
- 須為非自願離職
- 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