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雲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雲林縣當年度列冊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成員死亡時,由親屬(或實際支出者)向死亡者戶籍地公所申請喪葬補助,須在死亡後 3 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第 1 款 2 萬元、第 2 款 1.5 萬元、第 3 款 1 萬元;中低收入戶 5,0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死亡者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死亡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逾期不予受理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雲林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須為當年度列冊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成員死亡;由親屬申請,無親屬或無力殮葬者由實際支出費用者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可同時請領國民年金、勞保等社會保險的喪葬給付,但本府同性質的喪葬補助不得重複領取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雲林縣
- 其他條件
- 須為當年度列冊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成員死亡;由親屬申請,無親屬或無力殮葬者由實際支出費用者申請
- 可同時請領國民年金、勞保等社會保險的喪葬給付,但本府同性質的喪葬補助不得重複領取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