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雲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費補助

設籍雲林縣、未滿 65 歲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因嚴重傷病住院、經醫師證明需專人看護時,可申請看護費補助,住院或出院日起 3 個月內向戶籍地公所申請。

低收入戶每日最高 1,000 元、一年最高 18 萬元;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 500 元、一年最高 9 萬元(依實際看護費核實補助)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住院或出院日起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雲林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年齡未滿 65 歲
  • 待確認:須經醫師證明住院期間需聘僱專人看護,並附看護費收據正本、看護者身分證影本與看護訓練證書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中低收入戶須當月自付看護費累計超過 3 萬元,或最近 3 個月累計超過 5 萬元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雲林縣
其他條件
  • 須經醫師證明住院期間需聘僱專人看護,並附看護費收據正本、看護者身分證影本與看護訓練證書
  • 中低收入戶須當月自付看護費累計超過 3 萬元,或最近 3 個月累計超過 5 萬元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