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屏東縣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

設籍屏東縣、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人,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輔具診斷證明與評估報告費用,以及標準表所列醫療輔具可申請補助。

依「屏東縣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所定項目、金額、使用年限與條件(自 111 年 1 月 1 日施行)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 屏東縣輔具資源中心

申請期間: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須於手術出院日後 3 個月內申請;縣府受理後 7 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資格者 1 個月內撥款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屏東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須設籍屏東縣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標準表規定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醫療復健費用指尚未納入健保給付的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開具診斷證明書與輔具評估報告的費用;醫療輔具須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復健所需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屏東縣
其他條件
  • 須設籍屏東縣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標準表規定
  • 醫療復健費用指尚未納入健保給付的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開具診斷證明書與輔具評估報告的費用;醫療輔具須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復健所需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