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臺東縣低收入戶租賃房屋租金補助
領有臺東縣核發低收入戶證明、設籍本縣滿 3 個月、在縣內租賃合法房屋(出租人非三親等內親屬)且各縣市均無自有住宅的低收入戶,可申請租金補助,名額以年度預算為限。
- 每月每坪 250 元(坪數上限依家庭人口,見縣府作業規定),且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低於上限者核實補助
-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不補助
- 與其他救助合計每月不得超過當年度基本工資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當月備齊文件申請,核准後自次月起補助,由社會處按月撥入帳戶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要準備的文件
已備齊 0 / 4依官方公告整理,實際要帶的文件請以辦理單位通知為準。打勾只存在這個瀏覽器,不會上傳。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臺東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目前租屋居住
- 待確認:你或家人名下沒有住宅
- 待確認:須領有臺東縣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設籍本縣且居住事實滿 3 個月;申請者與扶養者在各縣市均無自有住宅(自有房屋持分面積低於補助坪數標準且課稅現值未達 10 萬元者,視同無自有住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在本縣租賃非三親等內親屬所有的合法房屋,租期自申請日起須剩 4 個月以上;現未獲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未安置於國宅或福利機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受理名額以縣府年度預算為限,依各鄉鎮市公所初審後函報縣府核定的先後順序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臺東縣
- 其他條件
- 須領有臺東縣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設籍本縣且居住事實滿 3 個月;申請者與扶養者在各縣市均無自有住宅(自有房屋持分面積低於補助坪數標準且課稅現值未達 10 萬元者,視同無自有住宅)
- 須在本縣租賃非三親等內親屬所有的合法房屋,租期自申請日起須剩 4 個月以上;現未獲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未安置於國宅或福利機構
- 受理名額以縣府年度預算為限,依各鄉鎮市公所初審後函報縣府核定的先後順序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