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衛生福利部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兒少帳戶)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未滿 18 歲的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兒童少年,家長每月為孩子存錢,政府以 1 比 1 相對提撥,開戶先存入開戶金 1 萬元,等孩子年滿 18 歲拿來念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創業。
- 開戶時政府先存入開戶金 10,000 元(含在每年提撥上限內)
- 政府依自存款 1:1 相對提撥,自存款與政府提撥款每年各以 15,000 元為上限(自存款每月可選 500、1,000 或 1,250 元)
- 連續 3 年存足年度自存款者另發獎勵金
- 帳戶存款及利息免納所得稅,且不列入家庭財產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填申請書並選定每月存款金額)
申請期間:全年受理;每月 15 日前完成開戶者次月起繳存,之後才開戶者隔 2 個月起繳存;政府每年 6 月底、12 月底撥入提撥款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家中有子女未滿 18 歲
- 待確認:兒少須為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未滿 18 歲的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另可為在兒少福利機構安置 2 年以上的失依兒少,或中央公告指定的其他兒少(問卷無法判斷出生年)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由家長(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任一人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存款限於兒少年滿 18 歲後用於高等教育、職業訓練、就業或創業,未滿 18 歲除死亡、重病、身心障礙等特殊情形外不得提領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自存款若在兒少年滿 18 歲結清時未達開戶金 1 萬元,無法領取政府提撥款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全國(中央補助)
- 其他條件
- 兒少須為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未滿 18 歲的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另可為在兒少福利機構安置 2 年以上的失依兒少,或中央公告指定的其他兒少(問卷無法判斷出生年)
- 由家長(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任一人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存款限於兒少年滿 18 歲後用於高等教育、職業訓練、就業或創業,未滿 18 歲除死亡、重病、身心障礙等特殊情形外不得提領
- 自存款若在兒少年滿 18 歲結清時未達開戶金 1 萬元,無法領取政府提撥款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22